规范工作组组织与运行,明确成员单位权利义务,共建全国一体化反钓鱼信息汇集与协同处置平台
本工作组的中文全称为"公共互联网反网络钓鱼工作组"(以下简称"工作组"),英文名称为"Public Internet Anti-Phishing Working Group"。
工作组是在自愿、平等、互利、合作的基础上,由国内反网络钓鱼相关的企事业单位、社团组织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行业协作组织,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工作组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业务指导,挂靠单位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。
工作组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旨在通过聚集各方力量,联合开展网络钓鱼技术、标准研究,共同推进反网络钓鱼机制建设和反网络钓鱼一体化支撑平台建设,积极参与反网络钓鱼国际治理,推动公众网络钓鱼防范意识提升,不断提升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水平,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力保障。
工作组秘书处设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,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9号院4号楼。
本章程适用于工作组全体成员单位、专家委员会成员、秘书处工作人员及与工作相关的其他参与方。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不符的,以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为准。
申请加入工作组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:
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:
工作组组织架构包括工作委员会、专家委员会、专项工作组和秘书处,形成决策、咨询、执行三位一体的协同治理体系。
工作委员会为工作组决策机构,由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及委员共同组成,任期三年。工作委员会负责:
专家委员会由互联网管理及网络安全行业内的资深专家组成,由工作委员会遴选和聘任,任期三年。专家委员会为工作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,为工作组重大项目论证及评审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咨询,为成员单位提供咨询建议。
秘书处为工作组日常办事机构,下设综合组、判定协调组、处置协调组。秘书处负责执行工作委员会各项决议,负责组织、管理、协调工作组各项工作,负责工作组会议的筹备和召开,起草工作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工作组成员加入与退出申请的受理,负责协调网络钓鱼信息的判定和处置,负责办理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专项工作组负责反网络钓鱼具体工作。初步设立平台建设组、标准制定组、宣传培训组、国际合作组四个专项工作组,后续根据工作需要,由工作委员会再行设定。
工作组的核心工作内容包括:
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网站,可被认定为"钓鱼网站":
工作组坚持"快速响应、协同处置、信息共享"的原则,建立钓鱼网站快速处理机制。对于涉及联盟成员的钓鱼网站投诉,秘书处应在规定工作日内进行判定;对于复杂疑难的钓鱼网站判定,由秘书处征询专家委员会意见后判定。
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:
成员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:
申请加入工作组的单位,应按以下程序办理:
成员单位退出工作组,应按以下程序办理:
成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工作委员会审议决定,可予以除名:
工作组经费来源包括:
工作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挪作他用。工作组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依法进行会计核算,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工作组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或挪用工作组的资产。工作组接受捐赠、资助,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,必须根据与捐赠人、资助人约定的期限、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。工作组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、使用捐赠、资助的有关情况,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本章程的修改,须经以下程序:
工作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终止:
工作组终止前,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剩余财产,完成清算工作。清算期间,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。工作组的剩余财产,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本章程由工作组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本章程自工作组成立之日起生效。
本章程未尽事宜,由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另行规定。工作组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,由秘书处根据本章程制定,报工作委员会批准后执行。
1.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网站,均可被认定为"钓鱼网站":
2. 不被认定为钓鱼网站的情形:网站内容不存在误导访问者的可能性,但网络钓鱼者利用木马或病毒程序等技术手段窃取用户信息的,从技术上较难认定的,暂不列入处理范围。
3. 工作组受理的钓鱼网站范围:针对成员单位及公众的钓鱼网站举报,包括成员单位自己举报或公众举报仿冒成员单位的钓鱼网站。
工作组建立以下钓鱼网站举报方式:
工作组提醒广大网民,在网络购物及网银支付时,需提高防范意识,认准官方网站域名,不点击不明链接,谨防钓鱼网站侵害。如遇疑似钓鱼网站,请及时通过上述方式向工作组举报。